深圳灣
隨著互聯網以及各種網絡電視的迅猛發展,我們可以更便捷更多元的去選擇自己喜愛的節目。但是對于兒童,現實情況是怎樣的呢?多個電視臺同時播放一個動畫節目;各種奇形怪狀、無厘頭、充滿成人色彩的粗制動畫節目… 這些是孩子們愿意看的嗎、該看的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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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我們看天線寶寶就知道了,那個東西大人并不喜歡但小孩就很喜歡。這說明,兒童的內容其實是非常專業的。”除了國內一些傳統動畫外,很多優質的國外兒童動畫也因各種原因進入中國小朋友的視野。對于 “兒童出版物在電子化” 過程中到底遇到了什么困難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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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是一個很大很深的既得利益集團,怎么肯輕易放棄手里的蛋糕。得通過市場需求和進步倒逼回去。在北美發展電子出版物也并非一朝一夕,需要一個時間段。但是我覺得單純使用習慣上,中國人還是能接受的,大家其實早早就開始了在電腦上追看小說的經歷。不過我擔心目前很多人還是比較不太愛付費買正版。這點也是當初kindle進中國時的一個擔心。
主要有這樣一些問題:優質一點的內容,如國外大牌內容廠家一般不給出版機構電子版權。出版機構手中可授權的電子版權數量少而貴。如果出版方想以版權入股,會有個版權的估值問題。對還沒有獲得用戶數的初創智能硬件和 APP 創業企業,版權方的授權費用、周期和前端后端收費方式。衍生品開發和品牌運營的思路一般不一樣。版權方一般低估 APP 廠家的重要性。APP 和硬件廠家一般低估版權的重要性。內容在適配 APP 和智能硬件時一般需要改編。另外,關于傳統內容電子化過程中身邊有 2 個案例可以為大家做參考。第一中國少年兒童新聞出版總社,很早就有開發兒童 APP 和電子書的活動,但是往往把 APP 廠家視為 “軟件外包廠家” 。第二是 安徽少年兒童出版社2012年的時候曾親自上陣,搞了一個互動電子書庫的app系統,申請了幾項軟件專利。 目前中少社還在探索, 安徽少兒社的互動電子書系統似乎只能去app store里考古發掘了
別指望國家出臺政策,支持民營打敗大社,廣電總局就是例子。我們相信用戶的力量,相信家長對自己孩子的了解,相信他們會正確選擇。
版權法是需要革新的。
國營大社仍然有不少優勢: 出版行業是需要前置審批才能經營的行業。 確實已經積累了很多的內容和資源,并且更容易獲得知名作者的信任和合作。有龐大的線下合作渠道和資源,例如中少社一些雜志都有幾百萬的用戶。 最近習大大提出要結合新媒體優勢建設大型媒體集團,國營大社所獲得的扶植和資源還會增加。 有些國營出版機構思路也很放得開,比如浙報傳媒
那是一個很大很深的既得利益集團,怎么肯輕易放棄手里的蛋糕。得通過市場需求和進步倒逼回去。在北美發展電子出版物也并非一朝一夕,需要一個時間段。但是我覺得單純使用習慣上,中國人還是能接受的,大家其實早早就開始了在電腦上追看小說的經歷。不過我擔心目前很多人還是比較不太愛付費買正版。這點也是當初kindle進中國時的一個擔心。
主要有這樣一些問題:優質一點的內容,如國外大牌內容廠家一般不給出版機構電子版權。出版機構手中可授權的電子版權數量少而貴。如果出版方想以版權入股,會有個版權的估值問題。對還沒有獲得用戶數的初創智能硬件和 APP 創業企業,版權方的授權費用、周期和前端后端收費方式。衍生品開發和品牌運營的思路一般不一樣。版權方一般低估 APP 廠家的重要性。APP 和硬件廠家一般低估版權的重要性。內容在適配 APP 和智能硬件時一般需要改編。另外,關于傳統內容電子化過程中身邊有 2 個案例可以為大家做參考。第一中國少年兒童新聞出版總社,很早就有開發兒童 APP 和電子書的活動,但是往往把 APP 廠家視為 “軟件外包廠家” 。第二是 安徽少年兒童出版社2012年的時候曾親自上陣,搞了一個互動電子書庫的app系統,申請了幾項軟件專利。 目前中少社還在探索, 安徽少兒社的互動電子書系統似乎只能去app store里考古發掘了
別指望國家出臺政策,支持民營打敗大社,廣電總局就是例子。我們相信用戶的力量,相信家長對自己孩子的了解,相信他們會正確選擇。
版權法是需要革新的。
國營大社仍然有不少優勢: 出版行業是需要前置審批才能經營的行業。 確實已經積累了很多的內容和資源,并且更容易獲得知名作者的信任和合作。有龐大的線下合作渠道和資源,例如中少社一些雜志都有幾百萬的用戶。 最近習大大提出要結合新媒體優勢建設大型媒體集團,國營大社所獲得的扶植和資源還會增加。 有些國營出版機構思路也很放得開,比如浙報傳媒